再等三十年? 11.03.13
探訪一個無罪之人——劉曉波妻子劉霞,香港保釣人士楊匡被公安國保帶走,至昨晚賜予「尋釁滋事」罪驅逐出境;到場採訪的港記者及攝影師則遭身分不明人士人圍毆,兩會期間,天子腳下的北京城都可發生這種違法侵犯人權之事,與先前習近平強調以法治國的新政宣言 ,是相映成趣還是荒謬諷刺?是講一套做一套還是政令不出中南海?
就算劉曉波真的「罪有應得」,除非中國已有法律規定在囚人之妻也要被限制人身自由,更不准朋友探訪,可是查遍現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刑法也無此罪及妻兒的法律,那無罪之人——劉霞遭軟禁,不是國家也不遵守自己的法律麽?還談甚麽以法治國?談甚麽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
放眼世界歷史,無論是英國的大憲章、法國的人權宣言還是美國的憲法,當剛剛取得權力的一小部分人制定「憲法」這「遊戲規則」——、首先被關進籠子的就是這些制定「規則」的統治者,帶頭遵守「規則」的也是他們,可是中國的情况卻不一樣!
習近平登上權力頂峯後在不同場合的講話,反腐法治都是亮點,真有點雍正與王安石的味道,令不少人心生憧憬,若認真細味話意,又不難發覺還不是為了救黨多過救國,並非真要大刀濶斧進行政治改革,建立民主文明富強的國度,所以習近平不會是戈巴卓夫,也不會是蔣經國。
比起很多老中共還似社會主義信徒的蔣經國,晚年在時勢的壓迫下,竟反過來推動時勢,開放黨禁、報禁,出人意表,令國民黨要人擔憂質疑,當時的「國策顧問」沈昌煥就直接問道:「這可能會使我們的黨將來失去政權!」蔣經國的回話是:「世上沒有永遠的執政黨。」,就因蔣經國有這般認識,才有了今日的台灣。
習近平縱有改革之心,目的也只是為了保住中共政權,穩住統治,人民只許有肚子,不許有腦袋。除非他肯開放黨禁報禁,尊重思想自由及人身自由,實在地進行政治改革,否則中國當今的所謂盛世,也只是統治者利益集團的盛世,人民只是「做穩了奴隸」。
最近國內有種聲音,謂人民應該再給這個黨一個機會,因為這個黨畢竟前三十年統一了國家(盡管貧字當頭),後三十年富裕了社會(盡管兩極分化),應該再允許這個黨探索三十年,中國社會可能會有根本的改變。先不說人民有沒耐性再等三十年,但這種改變可能令自己失去政權,他肯會做嗎?若這種改變最終只為可保住政權千秋萬世,那改變又有何意義?
2013年3月11日 星期一
再等三十年?
It’s difficult to be a cynic, a person who sees little good in anything, has no belief in human progress, and shows this by being sarcastic. To qualify for such a grand title, a reporter has to have an extensive and critical knowledge in practically every field of human endeavor. He has to work himself to death to acquire that much knowledge. Few aspiring journalists want to do 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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